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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漾濞制发“提醒卡”强化自我监督
为认真贯彻落实《大理州纪检监察干部日常行为规范》要求,进一步规范纪检监察干部行为,加强内部监督管理,日前,漾濞县纪委监委结合开展教育整顿活动,统一印制可以随身携带的有关“十二争当十二严禁十二不准”内容的提醒卡,发放到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党员干部手中。
该县纪委监委把《大理州纪检监察干部日常行为规范》要求作为全县纪检干部综合业务能力提升全员培训班学习的重要内容。培训学员纷纷表示纪检监察干部“十二争当十二严禁十二不准”行为规范简明扼要、指向明确,包含了六项纪律及道德、生活、工作等多个方面,为纪检监察干部列出“正向清单”,细化“负面清单”,划出“行为红线”,将纪律规矩贯穿始终,推动自我监督管理真正严起来、硬起来。
该县纪委县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扎实开展机关内、全系统内调研督查、蹲点督查、随机抽查,确保令行禁止,取得实效。(左金宏 曾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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